《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2017-06-27 14:45:29 作者:左暄
《时代广场的蟋蟀》,作者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全书一共有十五章,主要讲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从乡下康涅狄格州来到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的
经历。它结识了
老鼠塔克和亨利
猫,一起度过了一段
开心的
时光。
这本书中,我最惊叹的是,和其它的蟋蟀不同,柴斯特会演奏高雅的
音乐,比如意大利民歌《重归苏莲托》,还会演奏歌剧《阿依达》,甚至会演奏《蓝色多瑙河》和莫扎特的小夜曲,它演奏的乐曲不但打动了玛利欧的
妈妈,也深深地吸引了匆匆赶路的人们。
我最遗憾的是,柴斯特没有继续留在白利尼报摊演奏音乐,如果它留下来,白利尼一
家会更
幸福,也给时代广场增加了几分亮色,给下班的人们带走疲惫。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有一些疑问:
柴斯特演奏得好好的,而且很受听众的热爱,它为什么在它很有名气的时候,
选择回到乡下
老家康涅狄格州?是因为它更向往自由吗?
亨利是猫,塔克是老鼠,猫和老鼠可是天敌,它们怎么合得来,并且还成为好
朋友呢?
中国老人冯赛那个蟋蟀笼子可是皇宫里
皇帝养蟋蟀的笼子啊?会不会是皇宫里哪个人偷偷带出来卖掉的?老人为什么用特别便宜的价格把笼子卖给玛利欧?(星辰美文网www.meiwen1314.com)
读完这本书,我被亨利猫的话
感动了,因为它理解柴斯特的
心情,它明白柴斯特回家的愿望。柴斯特给玛利欧带去了欢乐,
改变了白利尼家经济困难的状况,它给人们留下来动听的乐曲,最后它离开了时代广场,却给人留下来
美好的
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