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读完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书店》,书很薄,在网上看到的宣传是“又一本爱书人的圣经”,而且这本小说已经被翻拍为电影,均由老戏骨出演,所以入了坑,赶在半价剁手,三口气读完后,第一反应就是这本书的封皮实在是误导,因为:
虽然名为书店,但这本书与熟悉的《查令街十字街84号》《莎士比亚书店》《奥岱翁街》不同,首先这是一部完整、精致的小说,再者,小说中的地点和
人物完全没有啥文艺范儿,书中也没有隐藏的书单,提到的书全是为了
故事的展开。
女主角弗洛伦斯生活的小镇哈德堡,与
中国内陆的一般乡镇有点相像。哈德堡民风保守,常年受海水海风碱蚀,没有什么可圈点的文化遗存,当地居民由于度假业的兴起才有了一些额外收入。小说发生的年代是还没有互联网只有BBC的时候,是《洛丽塔》问世不久的时候,想想我
家邯郸作为一个四线城市,十年前开了一家席殊书屋,那门口春风文艺出版的杜拉斯全集从开张到关门的一年
时间里,似乎一本都没卖出去,更别说乡镇了。
弗洛伦斯孀居,没有
孩子,是为了“生存”——为了自己养活自己而开一家书店的。从一开始就单纯地认为,作为生活的“必需品”,找一处屋子,即是店面又是家,进书,卖书,租书,虽然她自己也说不大清楚意义在哪。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呕心沥血之作,超越
生命的生命,值得永久珍藏和怀念。这样的物品当然是必需品”。这是弗洛伦斯给律师的信中的辩护。可是,正如小说的结尾,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需要一家书店;再引申一步,一个不
读书的人,也许并不需要一本书---在实际生活而非理想生活里,一本好书并不是每个人的必需品。
如同书中老者布伦西迪对女主所说,她“所得到的的帮助,就这么多”:吉平克里斯蒂娜为其做助手,雷文的童子军在开业前组装书架,然后就没有了,其余的都是冷漠和阻力。然而,即便是
善良的雷文,心地干净的克里斯蒂娜,也没有
阅读的爱好。
文末大卫尼克斯的导读说书中虽没有明写,但阶级无处不在。在克里斯蒂娜没有考上文法
学校后,吉平夫人说了一段话:“她是我们家第一个没考上文法学校的,我们称之为死刑,我对技术学校没意见,但是,她没
机会找一个白领小伙儿
结婚来,除了体力
劳动和失业的,她在没什么可挑的了,相信我格林夫人,一直到他死,她都得自己洗衣服。”的确,围绕书店老屋的战场,加马特夫人无疑代表了新兴富裕阶层,这个附yong风雅,装模作样,自以为用了高明手段实则龌龊可笑的典型市侩,极想跻身上流阶层,因有了一定财富积累和刚刚发展起来的和她情形差不多的人脉关系,成为了最终使书店倒闭的“凶手”。
有意思的是加马特夫人时刻意识着自己与布伦西迪的“阶级差异”,分阶级,布代表着拥有社会地位和文化权威的旧贵族,“他的到访意味着得到了整个哈德堡的全部的承认”“她意识到他与她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套逻辑”,而“这套逻辑”一出手就将自己原先那份胜券在握的得意甩出好几条街,而这个老头竟然在数次婉拒自家宴会后,“接见”了寒酸的弗洛伦斯,竟还要在已经步步为营把书店逼垮的胜利道路上出来,跟她说“我要求你别再使坏,她只是一个不再
年轻的女人,想开一家书店而已,你和我之前想的一样,一点都不懂礼貌”。本来看到这,以为大boss终于出现,女主的书店有救了,而就在这时,老头出门没走几步,就倒地没气了。而事实上,老头之前除了
一封信,也并没有做什么别的。在弗洛伦斯拜访他的唯一一次,老头的一句话很好的说明了两个阶层之间的关系“女士,我想你混淆了影响力和权力之间的区别”。
大卫尼克斯在文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到底是什么使引发了加马特夫人持续的恶意,小说中没有明确说明,表面上看,是因为她想用书店老屋成立一个能够持续供养自己虚荣的艺术中心,还有几次去店中挑衅未果,有一次竟被克里斯蒂娜这个小姑娘“公平对待”等等,但实际上想一想,老屋的地段并不好,房屋年久失修,以加马特夫人的经济
力量,她完全可以另作他处考虑,书店暂时的正常营业也引来了生意不景气的街坊的妒忌,弗洛伦斯的坦然、
坚持以及没有给她在其自己的认知世界里应给的“面子”,都是原因;在加马特看来,这种“引领地方文艺风气”这种有逼格的事,应该是她来做,而且,弗洛伦斯是一个从语言到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的“物种”,这个“物种”开了一家书店,而且竟然有人会去买书店里的书来看,竟然这种有文化的事让她干了,这也是她不能理解的,既然不能理解,那就是不对的,就必须想方设法消灭,将之改为“艺术中心”,这样才看着舒服——我自己觉着会有一些这样人性的原因。作者有句话,大意是以道义行事,大多没有干什么“道义”的事。
当然,看罢全书,最心动的,还是单纯、善良、认真、
勇敢的弗洛伦斯。当克里斯蒂娜因加马特夫人的故意挑事,不遵守租书规则,随意翻看他人租书信息,还弄乱了她的分类纸条而狠狠的用小棍子敲停了那只捣乱的手,加马特夫人恨恨离开后,“本来,如果她立刻追出去,表达歉意,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但是她觉着,这时候更应该安慰的是克里斯蒂娜”。书中也有很多冷幽默的地方,大卫尼克斯说了一些他觉着很幽默的细节,可能文化差异,自己觉着有一处很冷很幽默的地方是吉平太太去找弗洛伦斯说明克里斯蒂娜不能再来店里帮忙,之后弗洛伦斯觉着这时候该有酒,于是拿出了“一瓶形状扭曲夸张的细高玻璃瓶”,“应该是宴会场合用的”,两人各倒一杯酒,“一起咽下了恶心的红色液体”,哈哈哈真是写的好玩。
总之看完小说入了作者的坑,买了作者的另一本小说《天使之门》。老版2009年新星出版社,才13块,顺带一说,那时候书真便宜,真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