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掉一个爱过的人很难
2019-03-22 22:56:01 作者:黄冬松
我在23岁那年爱上了一个女孩,至今也忘不了她。我曾试着把她写的信函和
照片束之高阁,试着把她说话的嗓音、她说过的话语尘封起来,试着把她的笑靥拼命在脑海中抹去,但却总是难以做到。我想起意大利诗人但丁爱上贝亚德丽采,彼特拉克爱上劳拉,美国诗人爱伦·坡爱上弗吉尼亚,还有爱尔兰诗人叶芝爱上茅德·岗,这些诗人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因为一次邂逅相遇,在自己的灵魂中种下了爱的苦种。人们常说诗人是情种,他们几个不就是最好的例证么?
我记得是在那一年的
秋天遇见的那个女孩。我刚一瞥见她,就怦然心动:那是多么美的一个女孩啊!黑亮灵动的眸子雕塑了一双会说话的
眼睛,亭亭玉立的身材像迎风摇曳的百合花一样,且淡淡地散发沁人的幽香,漂亮的脸蛋一定是上帝造人时精雕细琢出来的,竟没有一点瑕疵。她出生的那个村庄叫红村,每到
春天,整个小村,从村东到村西,从溪边到山坡,都热热烈烈地开放着杏花,村庄就沐浴在一片艳红之中。这样
美丽的村庄诞生这样美丽的女孩,也许不会让人感到惊异吧?
我自从爱上了她,生活悄悄地发生了
改变:以前一挨
上床,我就呼呼大睡,可现在怎么也难以成眠,我有时甚至害怕黑夜降临,因为我明白夜幕笼罩大地的时候,我又会度过一个
失眠之夜,那种辗转反侧的
滋味对于一个
年轻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饱含
甜蜜的折磨。
这一段
日子,我爱上了普希金的诗。我经常吟诵的诗句就出自普希金的《致凯恩》:“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我觉得普希金是幸运的,他有贵族身份,有天生的诗才,还有潇洒的风度,他的诗和他的人一样,都是魅力四射,光芒照人的,因此在流放的
岁月里,他照样赢得那么多的芳心。
秋走了,冬来了。我想一定找个
时间找个
机会,向她
表白我的心扉――如果我再不敞开胸怀,直抒胸臆,可能我会发疯;再说了,倘使我老是按兵不动,让别人捷足先登,岂不是傻瓜?机会终于来了。那一天黄昏,天上下着大
雪,整个世界一片宁静一片圣洁,她穿着一件火红的
滑雪衫走过我的窗前,我的
激情“呼”地被点燃了。我热情地邀她进屋,刚说了几句闲话,就直奔主题:“华,有一句话,我想告诉你——它藏在我心里已经很久了,我爱上了你……”华一惊,俊俏的脸上腾起一片斑斓的火烧云,黑亮的眸子里写着某种犹疑。她想不到我会采取这样直抒胸臆的方式。一阵难堪的沉默之后,她轻轻地说,让我回去考虑考虑,好吗?
又过了几个不眠之夜后,我终于等来了她的信,她婉转地拒绝了我,说她暂时不想考虑个人问题。我的满腔热血忽地降至冰点,我感觉它正一点一点地在结冰。可是我依然痴情地为她写着情诗,一首又一首。后来我把整整一大本情诗送给了她,她竟收下了,我发现她的眼眸里似乎有一种液体在轻轻走动。
将近不惑之年,我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诗集《喝一杯春天的
阳光》。我没有收入我当年写给她的情诗,可是整本诗集里却处处都有她的影子,“
少女”、“女孩”、“
妹妹”都是她的化身,都是她的代称。我忘不了她,一个我曾发狂地爱上的美少女,一个天使般清纯的女孩!我就这样牢牢地,执着地把她挽留在我的世界里,我的作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