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我最爱读的书是什么吗?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名侦探柯南》。柯南他虽然年纪轻轻,可是他的推测能力可是一鸣惊人,连大
人物见了他的推测能力也赞叹不绝。
记得有一次柯南在公共汽车上遇到了歹徒,可他们不是抢劫,而是为了救出自己的大哥。歹徒说:“要是谁打了110电话的话,就杀了谁”。随后便往地上开了一枪,乘客们都被吓了一跳。可柯南却镇定自若,因为他随身带着一个小型的通话器。在歹徒走开的时候,便发短信求助,可是刚要发出去的时候被歹徒发现了,便把柯南的通信器夺走了······柯南与歹徒机智周旋,最后终于将歹徒抓获。
我每一次读的时候都有不一样的感受,每一次读我都会身临其境,每一次读我都会再讲给我的好
朋友们一起分享,每一次读我都会做记号、写笔记,每一次读我都会写出我的亲身感受······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我对这本《名侦探柯南》的喜爱之情了吧!我
长大后也要成为一名像柯南一样出色的名侦探。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自从王
老师带领
同学们领到图书馆借书证后,在这个知识的海洋里,同学们受益良多,我也不例外。
其中,我最喜爱的书是《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它告诉了我:“做人要
坚强、独立,要学会在逆境中生存!”主人公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的塔甘比亚镇的一个上尉
家庭中,就在
可爱的小海伦诞生19个月后,一场急性胃充血以及脑充血的大病,使她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从此生活在一个没有
阳光、没有
声音的世界里,但她没有向厄运屈服。
海伦·凯勒是不幸的,但她也是幸运的,她拥有一位永远的恩师—沙莉文
小姐,这位恩师就像一位再塑她
生命的人。自从沙莉文小姐来到后,她的生活截然不同,从此跟着沙莉文小姐一起去感受和亲近这个有声有色的神奇世界,一点一滴吸收着丰富的知识。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以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最后
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创造一个奇迹。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
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她的这种坚强、乐观的精神真是令人
敬佩。
同学们,我相信,读了海伦·凯勒的
故事,都会深受
感动,能激励斗志、乐观向上、
珍惜美好的
时光。因为这种不畏困难、勇于拼博的精神,是我们最大的财富!
篇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
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
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
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
亲情、
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
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
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
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四: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
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
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
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
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可以知道许多
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左右
《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
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
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
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
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
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
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