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朴实的农民福贵的一生。
经历了出生时的富贵到因为自己好赌导致
家道中落,最后
妻子孩子孙子先后离开自己后,依然乐观地面对这个世界。
我很佩服主人公在身份大起大落时坦然面对的态度,被抓壮丁时仍然不
放弃回家的
希望,在亲人依次离世时,依然不放弃生活的信念。
我
感动于她的妻子,典型的封建社会贤妻良母,认定一人,便追随终老。无论此人有多么不堪,无论落魄前对她有多么暴力,她始终坚信,自己的
丈夫就是天,既然结为
夫妻就该同气连枝。她是富商的千金,从小就有良好的家教。她培养出了懂得
感恩、天生乐观、对人友善、孝顺
父母的一双好儿女,她在夫家没落后,依旧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到自己家中,即使做着这辈子都没有做过的苦活,她也从不抱怨。身份切换自如,没有半点矫情。同时,她还有对别人的
善良,当队长想要回家熬一碗米粥时,她愿意将自己从
父亲那里讨要过来的米分一点给他。当校长来后来因为被批斗来道歉的时候,她释然了,并且原谅了他,他宽恕了他,认为儿子的死也不能全怪到校长的身上。
另外一个让我触动的角色是他的女儿,从小便很乖,家道落败后没有一点
小姐的架子。可谓,看过繁华,也能享受苦难,这种心态很大程度上也承袭她的
母亲。当七八岁因病聋哑后,不吵不闹,依然
坚强的生活,唯有更加孝顺父母。当知道父母要将她送人的时候,没有半点埋怨。在自己送人后,半夜偷偷回家,家人再次要将她送走时,也没有半点吵闹,全然接受家人安排的
命运。当
弟弟死了,
妈妈生病后,毅然扛起家里的重担。当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时,她很羡慕,但没有半点越矩的行为。当知道有人看上她时,没有半点对对方的挑剔。当嫁入人妇时,依旧保持内心的纯良,帮助邻居扫地、织毛衣,乐于分享,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称赞。虽然结完婚,但她知道父母只有她一个女人,所以隔三差五回到家里陪父母,甚至带着丈夫一起。跟有爱的
人生活在一起,自己也会变得更加有爱。所以,他们一家越来越有爱,当你全身心投入进去,感受大家的爱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也会越来越有爱。可惜的是,最后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去世了。
弟弟也是个懂事的孩子,无比善良。全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
喜欢羊。即使家里的羊被没收了,他也
坚持天天三顿送草。知道校长的
老婆需要输血,他就去献血,以致最后丧命。
主人公受儿子的影响,最后孤单一人的时候,也会买了一只牛,买了那只十几年的老牛,因为不忍心老牛即将被宰。
一辈子在主人公家干苦力的那个人也值得感动,虽然最后沦落为叫花子,还愿意回来看看以前的主人。内心完全没有愤怒,毕竟旧社会,做了一辈子苦力的人,需要由主人家养老的。并且他在主人公提出要照顾他时,为了不拖累他们,自行离开了。后来又回来一次,拿了一条丝巾带给小姐。
主人公的女婿也值得尊重。他虽然是偏头,但是待人一篇真诚,属于实干派。第一次到主人公家里就观察他家里的需求,第二次便带人过来给主人公家里修整房子。
结婚时,更是采纳岳父的意见,不惜举债大办婚礼,让妻子有个最轰动的仪式。他们婚后相敬如宾,恩爱有加。在妻子想回娘家时,他只会默默支持。他的妻子是不幸的,但是嫁给他后是
幸福的。妻子在生孩子大出血时,他二话不说,只让医生保大人。甚至当孩子出生时,他还说了句,我只要保大的,怎么小的出来了?最后妻子走了,
岳母也走了,他就自己一人带着孩子干活,也不给岳父添麻烦。在被水泥板夹到,即将死亡的最后一刻,他喊的是儿子的名字。因为他知道,他死了后,孩子就只能靠年迈的岳父照顾了,他心疼孩子,更心疼岳父。
现实生活的无情和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
活着,纵使要承担更多难以承受的
痛苦,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
生命的
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