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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飘》有感

2019-06-24 13:39:10   作者:饶远惠

  在二十世纪30年代,曾经有一部风靡全球的伟大作品,它就是美国作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作品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展示了在这一场战争中的芸芸众生相。该作品后来拍成了电影《乱世佳人》。片名中的“乱世”即指“南北战争”,“佳人”则指以斯嘉丽为代表的女人群体。
 
  作品内容虽然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但并没有描写血腥的战争场面(除了亚特兰大火车站惊心动魄的伤员场面而外)。而是更多的表现这一场战争给社会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比如南方城市经济的凋敝,农村大量土地的荒芜,人口的急剧减少,(后来甚至连十五岁以下、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参与了战争);北方众多白人纷纷破产,成为“白人穷鬼”,其悲壮、血腥的程度,令人发指。
 
  作者在文中描写了以斯嘉丽为代表的众多女性形象,在她们的身上,作者赋予了美好的愿望,展现了她们流畅的人性美;另一方面,作者又以悲悯的情怀,对她们的爱情遭遇,寄寓了种种无奈的同情,读之,细细想来,令人久久不能释怀。
 
  斯嘉丽是作者塑造的人性美的典型代表,她集美丽坚强、能干、有责任心于一身。亚特兰大沦陷,她在逃难途中磨砺出惊人的坚强,赶着老马拉着的破车,带着刚生完孩子的媚兰、婴儿以及一个小黑奴普里西,日夜兼程,沿途见识了无数战争的痕迹,躲过饱受战争伤害的饥寒交迫的南方人和北方佬,终于抵达自己的家,她在暗夜中模糊的辨认曾经住过的房子,心里暗舒一口气:房子还在!
 
  房子还在!但是家已经不再!她从小视为与“圣母玛利亚”同在的母亲埃伦已经在她到家的前一天去世,父亲郝嘉乐成了痴呆,两个妹妹患上了伤寒,奄奄一息。。。。。。
 
  面对这一切,斯嘉已经耗干了太多的力气,见到了太多的不幸,她没有太多的精力去痛苦,她要安排眼下该做的事情。她站在被北方佬践踏过的红土地上,饥饿的她拔出一根萝卜胡乱地啃了起来,她跪在地上,举起右手的拳头发誓“他们休想打败我,我决不忍受饥饿,包括我的亲人,我为此将不惜去偷、去抢、去欺骗、去杀人!”坚强的声音仿佛穿过血红的天际,高举的右手、凌乱的头发、沧桑的脸庞,都在诉说着她的不屈与抗争。
 
  回到了塔拉,回到了思嘉曾经的身体和灵魂的栖息地,思嘉成了家里的主人,但是一切都已不再。经历战争的塔拉,被北方佬洗礼过的塔拉,几乎像清洁工扫除过的街道,为了解决一家人最基本的维持生命存在的食物,思嘉心力交瘁。一个北方佬的抢劫让她心生怒气,掏枪打死了北方佬,用媚兰的睡衣处理了尸体。
 
  为了保住塔拉,为了让痴呆的父亲和生病的妹妹有栖身之地,一贫如洗的斯嘉用母亲的窗帘做了一件裙子穿着去找白瑞德借钱,未能如愿,在路上巧遇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给塔拉交税的300美元,她不惜将自己嫁给了不爱的弗兰克。
 
读《飘》有感
 
  参加过战争的弗兰克成为了一个小商人,由于生性善良、随和,加之战后人们的普遍贫穷,弗兰克的生意起色不大,思嘉利用自己的聪明能干改进了生意上的一些弊端,买下了木材厂,在经营木材厂的过程中,她有过于唯利是图的地方,但是毕竟有较好的利润,可以源源不断的接济塔拉和另外一些需要接济的亲戚,如韩白蝶小姐等。
 
  文中除了思嘉以外,作者还通过思嘉的母亲埃伦、韩媚兰等来表现人性美。埃伦是思嘉心里的神,她出身名门,温柔、沉静,举手投足都具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又有一家之主的勤快与能干。韩媚兰的外在与内心形成鲜明的对照,她身体不好,孩子的出生让她付出了失去健康的代价,来到塔拉以后辛苦的农活更是让她元气大伤,小小的骨架好像随时都会穿透她的皮肤露出来,她的脸太瘦太苍白,眼睛大得反而不漂亮,但是眼里的神情恬美而平静,战争的痛苦和艰辛的劳作,都侵袭不到这种内心的平静。媚兰身上最耀眼的美,是她力排众议、声泪俱下的表述一定要为北方佬上坟,那是一种超越南方与北方界限的宽阔胸襟,那是包容一切生命载体的伟大情怀。
 
  在书中,我们不仅读到作者对人性的礼赞,也看到了作者以一颗温柔的心,一支悲悯的笔,来书写一个个苦苦挣扎于爱情之中的灵魂。
 
  情窦初开的斯嘉,出生于农场主家庭,年方二八,美丽性感,闪着绿色的富有挑逗性的眼波,远远近近的小伙子都在追求她,在每一个公开场合,都有人在对她献殷勤,生活在她的面前似乎是一条铺满鲜花的路。她从两年前开始爱慕十二棵橡的卫希礼,卫希礼却在野餐会上宣布和表妹媚兰订婚,这就意味着思嘉要嫁给希礼的愿望成为了不可能。于是她赌气嫁给媚兰的哥哥、小男孩查理,后来查理参战,几个月后死于伤寒,思嘉怀着查理的遗腹子,成了年轻寡妇。由于心系希礼,思嘉身穿沉重的丧服,心怀十七岁女孩渴望爱情的梦想,在舞会上心痒难耐。
 
  思嘉的第二段婚姻缘于塔拉交税的需要,为了保住塔拉,她与小老头商人弗兰克结婚,弗兰克生性老实,对思嘉的种种唯利是图的生意经毫无办法,思嘉为了木材厂的生意不顾安危,遭到穷鬼白人的袭击,弗兰克为了惩治白人穷鬼而死,思嘉第二次成为寡妇。
 
  思嘉的第三任丈夫是白瑞德,这应该是一桩恰当的婚姻,正如白瑞德对思嘉求婚时说的“你第一次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嫁给一个无趣的老头,那么,你为什么不嫁给一个和你相似的,有趣的,有钱的人呢?”如果思嘉能领悟这些话的含义,能珍惜白瑞德的爱情,那么故事的结局应该是另一个样子。但事实是此时的思嘉,心里仍然还爱着希礼,当年思嘉在十二棵橡树向希礼求爱未果时,白瑞德就爱上了思嘉,并且一直处心积虑的经营着自己的爱情,看着思嘉因为赌气而嫁给查理,查理死了,但是此时白瑞德因为拒不上缴个人私藏的黄金而被关进监狱,思嘉因为塔拉交税被迫无奈嫁给弗兰克,弗兰克死于非命, 潇洒富有的白瑞德成为了思嘉的第三任丈夫。婚后的思嘉,过着富有奢侈的生活,但是她仍然经营木材厂,并且让希礼担任木材厂的经理,思嘉本人经常寻找借口与希礼见面,白瑞德对此心知肚明却毫无办法,只好把自己的感情倾注到女儿身上。但是不久孩子死于骑马跳栏,媚兰临死把孩子和希礼托付给思嘉照顾,瑞德却误解了媚兰对思嘉的临终重托,此时的瑞德,已是万念俱灰,别无所恋。
 
  作品中彰显的人性美,应该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品质,再加上生存经历的影响与生活环境的熏陶,有爱尔兰血统的父亲郝嘉乐用他的勤劳、能干、开朗,和出身名门的母亲埃伦共同铸就了思嘉的坚强、能干、执着,而又不失美丽与善良。种植园主家庭出生的韩媚兰秉承了家族文静、平和的性格,又由于这个家族总是近亲结婚,导致代代体弱多病,外表柔弱的媚兰,内心有极大的格局:宽阔、平和、善良,而不失勇敢与冷静。被思嘉神话了的埃伦,嫁给了比自己大28岁的郝嘉乐,生下了六个孩子,三个儿子全部夭折,这种情况下的埃伦,任劳任怨,心境平和,不仅是关爱家人,连黑人奴隶都得到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作品中的她,几乎具有圣母玛利亚一般的普照天下的光辉。
 
  阅读作品,我们仿佛看见作者拿着一支彩色的画笔,用各种颜色描摹了一个个美的化身:思嘉、媚兰、埃伦、老方丹医生、小方丹医生、塔尔顿家的四个儿子、黑人嬷嬷、黑人波克、彼得大叔、迪尔希等等,甚至妓女沃琳,他们鲜明而流畅。同时,作者又用一支灰色的笔,用一颗悲悯的心,勾勒了书中人物无奈的爱情。思嘉的母亲埃伦,年轻时爱上英俊潇洒、眼珠乌黑的表哥菲利普。罗比亚尔,遭到家人反对,表哥远走他乡,埃伦带着一副温柔的躯壳嫁给了郝嘉乐,后来表哥死在外地,埃伦从此心无杂念,尽着妻子的责任、尽着母亲的责任、尽着塔拉女主人的责任、尽着宗教的责任,最后静静的回归天国。
 
  媚兰与希礼是表兄妹结婚,他们应该是彼此的最爱,但是当希礼与思嘉有染的闲话传来时,她尽最大努力表示相信思嘉的清白,然而那双坚定的眼里,毕竟闪过了一丝怨恨。此外,文章最为曲折的是对思嘉爱情婚姻的叙述。
 
  思嘉生性开朗,美丽风骚,在她的身边,从来不缺男朋友,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希礼对她似乎从来没有产生过吸引力,可是两年前的一天,希礼从欧洲旅游观光回来,到塔拉作礼节性的拜访,她便爱上了他。希礼在野餐会上宣布订婚的消息,让思嘉第一次有了挫败感,她本着要报复希礼的心理,赌气嫁给了幼稚的韩查理(媚兰的哥哥)。后来嫁给弗兰克,是为了弄钱为塔拉交税。买了木材厂后耍了手段把希礼栓在身边替她经管,方便她不时见面。至于后来和白瑞德结婚的动机,很大程度上缘于白瑞德的财富,当然也有点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模糊的爱情,在这期间,瑞德多次努力想拉开思嘉与希礼的距离,无奈思嘉心心念念的只有希礼,直到媚兰去世,思嘉才想清楚这么多年来她爱着的希礼,竟然如此的渺茫而虚幻,而高达、英俊、富有、多情的瑞德在她的心里渐渐清晰,她如梦初醒般的朝家的方向奔去,她要回家去告诉瑞德她爱的人不是希礼,而是他。可是等到思嘉回家的时候,瑞德去意已定。两个人就像高速路上行驶的车,无法掉头,只能越走越远……
 
  此时的思嘉在思考,如果当初她了解希礼,就不会这样痴迷的爱他,但是恰恰没有如果,所以希礼成了她命中的劫。瑞德在想,如果当初知道他对思嘉的爱,还没有强大到让她忘记希礼的地步,那么当年在十二棵橡树的初遇,就只不过是一次云淡风清。同理,还是没有如果,思嘉成了他命中的劫。冥冥之中,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命中的劫,就像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那么,谁是你没有娶而变成的“床前明月光”?谁又是你娶了而变成的“蚊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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